诉求标题:投诉XXXX(地点)贩卖涉嫌违法猫皮/狗皮(或其他违法动物皮)制品
地点:
2020年5月29日,农业部发布的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,已将猫、狗从目录中移除,猫狗是有别于禽畜,特化为伴侣动物的身份。xxx是旅游胜地,公然售卖伴侣动物皮毛,对游客心理造成严重伤害。涉嫌违反《动物防疫法》: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加工、贮藏、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。游客询问时,多数店家称其为兔皮,涉嫌虚假宣传,属于欺诈行为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。旅游局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,组织查处违法行为。当地旅游局存在失职行为,请xx旅游局重视,联合农业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,严厉打击损害国家形象的恶劣行为,避免荼毒社会大众的违法犯罪行为,杜绝抹黑国家形象、地区形象的野蛮血腥行为。
- 保留证据(水印相机拍照、录像)。
- 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。
- 后续跟进案件处理进度(农业农村部、公安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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